“白熊阅读是一款即将上线的同人阅读app,目前在准备第一批上线内容,将在十月中旬上架。我们不做转载和佚名,文章得由作者本人发表。并且我们的app上架后也会陆续开始各种征文大赛和创作基金,坚持写就有机会有收入哒,这也是必须作者本人参与的原因之一。”
收到了这样的私信……我书读少,我且问一下这种app的存在合法不合法……
同人文假若借助出本有少许盈利,尚可看作是读者与作者之间你情我愿的直接交易(最多加上作为第三方的代理),虽然算是灰色地带,大家基本也都按着灰色地带的章程在行事;然而这种有盈利可能性的app应该算作什么类型呢?同人商业化?
还是说也跟晋江入V的那些同人一样属于灰色地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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